第一百二十八章 战!!!-《东京大律师:开局律所破产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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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请除下被告人麻生聪一的脚镣戒具!再行开庭!!”

    北原的声音,顿时如一道惊雷炸响。

    除……除戒具?!

    在开庭之前,北原立即提出了这一申请。

    整个法庭顿时都哗然起来。

    这个被告人的律师,居然要求除掉麻生聪一的脚镣来开庭?!

    高田检察官听到北原提的要求时,一时之间呆住了。很少有辩护律师,会提出要求解除被告人的戒具,进行庭审。

    戴不戴戒具,实际上对庭审并没有实质影响。

    但是,如果你公然要求法庭解下被告人的戒具,那你就是把自己放在了同检法对抗的位置。

    荒唐!!

    简直荒唐!!

    旁边的西尾律师听到北原居然要求解下麻生的戒具。他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。解不解戒具,根本不会影响麻生被判几年。但是,这个要求却会激怒对面的检察厅。这可是坏事了!坏事了!!

    西尾完全没有想到——

    庭还没开。

    这个年轻人竟然就闹起事了!

    秋惠检察官立刻闻言站起,“裁判长!公诉人表示反对!法庭规则明确规定,对于有可能判处终生监禁的被告人,可以佩戴戒具进行庭审。本案,被告人麻生造成国民财产的重大损失,是重刑犯。”

    “依法对重刑犯进行戒具约束,符合法庭规则。辩护律师要求解除戒具,没有任何法律依据!!”

    北原迅速出口反驳道:“法庭规则允许使用戒具的情况是开庭审理时,被告人有可能逃脱、自杀、扰乱法庭秩序,攻击庭审人员等具有人身危害性的情况!所谓对可能判处终身监禁的被告人,使用戒具的情形,一般是指被告人犯下严重暴力犯罪等,可能判处终身监禁的情况。在被告人具有严重人身危险性时,法庭才允许使用戒具!”

    “本案被告人麻生,检察厅对其的求刑建议虽然是终身监禁,但是麻生被指控的罪行是集资诈骗罪,是经济犯罪,不属于对人身造成危险的暴力犯罪。据此,法庭没有对麻生使用戒具的合法理由!”

    “简直是狡辩!”秋惠的一双眼睛怒瞪起来,“是否对被告人使用戒具,属于法庭的自由裁量权。辩护律师没有提出异议的权利,应当依法服从法庭的指挥安排。在开庭前,法庭没有指示法警除下戒具,那么就依法对被告人进行戒具约束!!”

    “刑事诉讼法实行的是无罪推定原则!”北原强硬道,“任何人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为有罪。着戒具出庭,实质是对被告人的尊严与人格进行贬损,是假定其是罪犯,所以必须要进行戒具约束的有罪推定论断!”

    “本案具有全国性的影响力。”北原大声道:“在依法公开开庭的情况下,被告人理应享有身着常服,不带戒具,以正常形象出示在公众面前的权利。”

    “就此——”

    “辩护人请求法庭对被告人麻生聪一。”

    “解除戒具约束!!!”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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